宝钢集团董事会4月3日决定,拟使用所持有的新华保险A股股票50%作为标的股票,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此募集资金。宝钢集团以此作为担保物所发行可交换债,试图通过创新型工具丰富公司的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降低自身的财务成本。据悉,这一可交换债的持有人,在债券发行12个月以后,可将其所持有的可交换债按照一定转换比例换取宝钢集团持有的新华保险A股股票。